产品名称: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计划类型:债券型集合计划
管理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最低金额:投资人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投资人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规模上限: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不设上限。
自有资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
存续期限:
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三年。管理人在此期间获得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并将本计划变更注册为公募基金的除外。
开放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集合计划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之后本集合计划将每周开放集中申购。首个开放期详见管理人的公告,第二个开放期为首个开放期1周后的对应日(指自然周),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管理人可以选择顺延、提前或暂停开放,详见管理人的公告。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不超过二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对于每份集合计划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对持有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至本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的份额而言,下同)或集合计划份额申购确认日(对本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后申购的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或集合计划份额申购申请日3个月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月度,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或集合计划份额申购申请日6个月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月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集合计划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集合计划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相关费率:
费用 | 费率 |
管理费 | 0.50%/年 |
托管费 | 0.10%/年 |
A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 无 |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 0.30%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
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在限定的投资范围内,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来预测债券市场整体利率趋势,同时结合各具体品种的供需情况、流动性、信用状况和利率敏感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和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采取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在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利率债和信用债之间的配置比例。同时,根据市场利率的水平和本集合计划距下一运作期到期日剩余期限,确定采取持有到期投资策略的债券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主要采用宏观分析和微观定价两个方面进行债券类投资组合的构建,宏观层面主要关注影响债券收益率水平的各个因素,包括宏观经济所处周期、货币财政政策取向、市场流动性变动情况等,通过对各宏观变量的分析,判断其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方向和程度,从而确定本集合计划固定收益投资组合久期的合理范围。在确定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具体品种时,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市场对于个券的市场成交情况,对各个目标投资对象进行利差分析,包括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选出定价合理或被低估,到期期限符合组合构建要求的固定收益品种。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对类属资产配置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对不同债券资产类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管理人基于对未来的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的研究和预测,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品种的信用利差变动情况,以及各品种的市场容量和流动性情况,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资产类属的预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具体考量指标包括收益率分析、利差分析、信用等级分析和流动性分析,以此确定各类属资产的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并以此进行投资判断依据。
(2)组合久期调整策略
在债券投资过程中,期限因素是决定债券风险收益特征最重要的因素。因此,管理人将基于宏观经济研究和债券市场跟踪,结合收益率曲线的拟合和波动模拟模型,对未来的收益率曲线移动进行情景分析,从而确定合理的组合久期,以及组合采取的收益率曲线策略。并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市场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除此以外,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还将根据不同期限的收益率变动情况,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期在收益率曲线调整的过程中获得较好收益。
(3)骑乘策略
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增加,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而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调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4)信用利差策略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行将快速发展,管理人预计大批优质企业将在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在这种情况下,本集合计划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和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加强对企业债、资产抵押债券等新品种的投资,并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5)杠杆投资策略
在本集合计划的日常投资中,还将充分利用组合的回购杠杆操作,在严格头寸管理的基础上,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进行风险可控的杠杆投资策略。
(6)跨市场套利投资策略
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分成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其参与主体、资金量、交易模式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本集合计划将关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之间的利差波动情况,以博取跨市场的套利机会。
3、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由于兼顾权益证券和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股价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上涨的投资回报,管理人将通过对可转换债券股性和债性的分析,把握可转换债券的价值投向,同时紧密依托对于个股基本面的走势判断,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基本情况、转债的股性债性等特性以及流动性等要素,选择适当的可转换债券品种。投资方式可以选择二级市场买入也可一级市场申购。
4、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的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集合计划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数量化方法,评估其内在价值。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集合计划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时,本集合计划将首先分析国债期货各合约价格与最便宜可交割券的关系,选择定价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其次,考虑国债期货各合约的流动性情况,最终确定与现货组合的合适匹配,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
选择理由:
投资理念:
适合人群:
适合风险偏好中低的投资者。